利益衝突申報之後呢?香港 SME 供應商審批及權限分工 7 個檢查位
很多公司都有利益衝突申報表,但真正出現風險時,問題往往不是「有沒有張表」,而是:

• 申報之後由誰評估?
• 申報人是否仍然參與供應商選擇或批核?
• 供應商資料、合約和付款是否由同一人控制?
• 公司日後能否說明當時為甚麼作出這個決定?
利益衝突申報不是流程終點,而是企業開始處理風險的第一步。 對香港 SME 來說,最重要的是將申報、迴避、審批、權限及紀錄保存連成一套實際可行的流程。
本文會以企業日常外判及供應商管理為例,整理 7 個值得檢查的位置。
本文目標受眾: 香港 SME 老闆、HR/Admin、Finance、採購及營運主管。 本文重點: 由一張利益衝突申報表,延伸至供應商審批、職責分工和 audit trail。
甚麼是供應商管理中的利益衝突?
利益衝突是指員工的私人利益,與公司利益或其工作職責之間出現矛盾。私人利益不一定只限於員工本人,也可能涉及家人、親屬、密切朋友、投資關係或其他有關連人士。
在供應商管理中,常見情況包括:
• 負責揀選供應商的員工,持有某間供應商的股份或實益權益;
• 供應商由員工的配偶、親屬或密切關係人士經營;
• 員工同時在供應商兼職、提供顧問服務或收取其他報酬;
• 員工與供應商存在未披露的借貸、密切私人關係或其他利益往來;
• 員工既負責評估供應商,又負責確認服務完成和核准付款。
利益衝突本身未必等於已經觸犯刑事法例,但如果涉及隱瞞、濫用職權、虛假文件、利益輸送或不當影響,企業及相關人士便可能面對嚴重的法律、財務、紀律及聲譽風險。
廉政公署在 2026 年 9 月 8 日公布一宗涉及電子錢包公司僱員的案件,指兩名僱員涉嫌隱瞞自己及配偶與外判技術開發商的關係,並涉嫌令公司將應用程式開發合約外判予該開發商。四人被控串謀詐騙,案件目前尚未定罪。這宗案件提醒企業:申報要求、供應商審批及權限分工必須互相配合。
利益衝突申報後的 7 個檢查位
1. 申報渠道是否清楚?
員工要能夠清楚知道甚麼情況需要申報,以及應向誰申報。政策至少應說明:
• 誰需要申報,包括全職、兼職、合約員工及參與採購的人員;
• 甚麼情況需要申報,包括本人、家人及其他有關連人士的利益;
• 何時申報,例如入職、參與特定供應商項目前,以及利益變更時;
• 向哪一位主管、HR 或指定負責人申報;
• 申報應使用甚麼表格或電子流程;
• 如員工不確定是否屬於利益衝突,應如何提出查詢。
不要只在員工入職時收集一次聲明。員工轉職、參與新採購項目、開始管理新供應商,或其私人利益出現變化時,都可能需要重新檢視。
2. 申報是否由適當及相對獨立的人員評估?
申報人不應自行作出最後判斷,說「我覺得沒有問題」便繼續參與整個流程。公司應指定適當職級的人員評估:
• 申報的關係或利益是否與職務有關;
• 是否存在實際、潛在或觀感上的利益衝突;
• 申報人會否影響供應商選擇、評分、議價、續約或付款;
• 是否需要迴避、重新分工或增加覆核。
評估結果亦應記錄理由。單純寫上「已處理」通常不足以說明公司當時作了甚麼判斷,以及為甚麼採取某項措施。
3. 是否需要迴避或重新分工?
最直接的處理方法,往往是要求申報人避免參與與該利益有關的工作。例如:
• 不參與供應商搜尋及邀請報價;
• 不參與標書或報價評審;
• 不參與議價、合約續期或服務表現評核;
• 不負責確認服務完成或核准付款;
• 由另一名合適人員接手,並將安排記錄在案。
如果 SME 人手有限,未必可以完全做到人員分離,但不代表只能「照做」。公司可以加入管理層覆核、雙人批准、定期抽查、限制系統權限,或要求申報人以外的管理人員確認關鍵決定。
4. 供應商審批是否做到職責分離?
一個常見風險,是同一人由頭做到尾:自己物色供應商、自己比較報價、自己推薦、自己確認服務、最後自己核准付款。即使沒有利益衝突,這種安排亦會令錯誤或舞弊較難被發現。
企業可按規模將工作分開:
流程 | 建議負責職能 |
|---|---|
提出服務需要 | 部門主管/營運 |
搜尋及初步篩選供應商 | 採購/指定行政人員 |
比較報價及服務方案 | 採購及業務使用部門 |
合約及預算批核 | 管理層/Finance |
確認服務完成 | 業務使用部門 |
付款及銀行資料覆核 | Finance |
職責分離不一定要設立大型採購部。對小型公司來說,最重要是避免由同一人獨自控制所有關鍵節點,並在無法分工時加入補救措施。
5. 供應商資料及實益擁有人是否有基本核查?
利益衝突有時不會直接出現在供應商名稱上,而是藏在關連人士或實際控制關係中。企業可按風險及交易金額,建立基本核查清單,例如:
• 供應商正式公司名稱及註冊資料;
• 董事、股東或實益擁有人資料;
• 供應商與員工或管理層是否存在已申報關係;
• 報價、合約及收款戶口名稱是否一致;
• 供應商是否曾被更改名稱、銀行資料或主要聯絡人;
• 如有例外,誰批准及理由是甚麼。
這些核查不代表公司可以完全消除風險,也不代表只要完成核查便必然合規。它們的作用,是讓企業在作出供應商決定前,有較一致的檢查方法和證據。
6. 系統權限是否配合實際職責?
如果公司已使用 HRIS、ERP、採購系統或網上付款平台,政策分工必須落實到系統權限,否則紙面上的職責分離可能沒有實際作用。
建議檢查:
• 誰可以新增供應商?
• 誰可以修改供應商銀行戶口或付款資料?
• 誰可以建立採購單或合約?
• 誰可以批核採購及付款?
• 誰可以確認服務已經完成?
• 誰可以查看利益衝突申報及相關敏感資料?
• 員工離職、轉職或職責改變後,權限是否及時撤銷或調整?
權限設計應以「按需要存取」為原則。不是每位員工都需要查看全部供應商、付款或申報資料;有需要執行工作的人員,才應獲得相應的存取權限。
7. 是否保留完整 audit trail?
發生爭議時,公司需要回答的不只是「當時有申報」,而是:誰收到了申報?誰評估?作了甚麼決定?誰批准?有沒有迴避?付款由誰覆核?
建議保存以下紀錄:
• 利益衝突申報表及提交日期;
• 評估結果、決定理由及處理人員;
• 迴避、替代安排或額外覆核紀錄;
• 供應商搜尋、報價及評分紀錄;
• 合約、採購單及服務確認紀錄;
• 付款批核及銀行資料變更紀錄;
• 系統權限批核、修改及撤銷紀錄;
• 例外情況、管理層批准及跟進結果。
如果資料散落在個人電郵、WhatsApp、Excel 及紙本文件,日後很難還原完整時間線。企業應按實際規模,設定統一儲存位置、檔案命名方式、存取權限及保存期限。
SME 人手不足,可以由最基本的 5 步開始
不是每間 SME 都需要立即導入複雜的採購系統。企業可以先建立一個最低限度流程:
1. 員工在參與供應商項目前先申報;
2. 由申報人以外的主管或指定人員評估;
3. 有關人員需要時迴避關鍵決定;
4. 供應商選擇、服務確認及付款至少加入第二人覆核;
5. 將申報、決定、批准及例外理由存放在同一個受控位置。
當供應商數量增加、外判項目變多,或公司開始使用 HRIS、ERP 及電子採購工具時,再將流程轉化為系統工作流及權限矩陣。
HR、Finance、採購及管理層應如何分工?
利益衝突及供應商治理不是 HR 一個部門的工作。較實際的分工可以是:
• HR/Admin: 維持政策、申報表、培訓及紀錄跟進;
• 採購/營運: 管理供應商資料、報價、評估及服務表現;
• Finance: 核對預算、付款、收款資料及異常交易;
• 管理層: 處理高風險申報、批准例外安排及監察執行;
• IT/系統管理員: 按職責設定權限,並保留登入及修改紀錄。
如果公司沒有獨立 HR 或採購部門,亦可以將部分工作外判或由不同管理人員分擔,但責任仍要寫清楚,避免「大家以為有人跟進,最後沒有人負責」。
廉署個案對企業的提醒
廉政公署於 2026 年 9 月 8 日公布,起訴 Alipay Payment Services (HK) Limited(APSHK)兩名前僱員及兩人的配偶,指涉案僱員涉嫌未有申報自己及配偶與外判技術開發商的關係,並涉嫌令公司委聘該開發商。四人被控串謀詐騙,案件當時尚未定罪。
企業不應將新聞個案直接套用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身上,但可以從中檢視自己的流程:
• 利益衝突政策是否清楚?
• 員工是否知道何時申報?
• 申報後是否有人獨立評估?
• 供應商選擇及付款是否有職責分離?
• 公司能否保留完整決定紀錄?
廉政公署的《公共機構採購防貪指南》及「處理利益衝突」資料亦提出,利益衝突處理應包括避免、申報及適當緩解措施,並妥善記錄申報、決定理由及已採取的行動。相關資料主要以公共機構為對象,私營企業應按自身業務、合約及風險作適當調整。
Get More 可以如何協助?
如果企業已經有利益衝突申報表,但申報後的評估、迴避、供應商審批及紀錄保存仍然靠個別主管自行處理,Get More 可以協助企業將相關要求整理成更清晰、可執行及方便覆核的 HR policy、流程及系統管理框架,包括:
• 檢視及整理 HR policy、Code of Conduct 及利益衝突申報機制;
• 設計供應商審批、利益迴避、職責分工、覆核及例外處理流程;
• 協助釐清 HR、Finance、採購、營運及管理層的責任分工;
• 整理文件保存、權限矩陣及 audit trail 要求;
• 按企業實際需要,協助制定 HR system 或相關管理系統的功能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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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免責聲明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旨在提供一般性的 HR 管理建議,並不構成任何形式的專業法律、僱傭、薪酬、資料管理或其他意見。香港的法律法規、政府指引及僱傭實務可能隨時變動,且每個企業及個案均有其獨特情況。讀者在作出任何商業、僱傭、資料管理或 HR 系統導入決定前,應按個別情況諮詢合資格的人力資源顧問、法律專業人士或相關政府部門。Get More Resources Limited 對於因使用本文資訊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影響概不負責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