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僱主拖欠薪酬,可以點做?(附僱主風險提示)
- 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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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話「遲幾日出糧」,結果一拖再拖…
阿俊喺一間中小企做倉務,工資期係每月最後一日。近幾個月,公司開始習慣性「遲幾日出糧」,有時要拖到原定出糧日之後兩個星期先收到人工。
今個月情況更差,老闆只係口頭講:「公司周轉緊,之後會一次過補返」,但冇寫落紙、亦講唔到實際日期。阿俊開始擔心:
老闆咁樣算唔算犯法?
自己應該點樣追?
如果公司最後頂唔順,有冇機會攞回部分工資?
呢種情況,對打工仔同僱主都係壓力來源,但雙方都應該清楚喺香港法例底下,各自有咩責任同選擇。
一、拖欠薪金喺香港法例下係乜一回事?
1. 幾時算「拖糧」?
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工資期完結之後,僱主必須盡快出糧,但最遲唔可以遲過工資期屆滿後 7 日。
例子:如果工資期係每月 1 號至 31 號,僱主應該喺下個月 7 號前出糧。
超過 7 日仍未出糧,就屬於拖欠工資,有機會觸犯法例。
2. 僱主拖糧可能面對咩後果?
如僱主喺無合理理由之下遲出糧或唔出糧,可能面對:
刑事責任:
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拖欠工資,可被檢控,一經定罪,可被判罰款及監禁。
利息責任:
即使之後補發工資,如冇依法支付逾期利息,同樣可能屬違法行為。
民事追討:
僱員可透過勞工處協助、勞資審裁處、相關仲裁機構等,追討欠薪及相關款項。
二、打工仔被拖糧,可以點做?
步驟一:先了解情況,同時保留證據
第一步唔係「硬碰」,而係弄清楚基本資料,為之後任何行動打好基礎:
翻查僱傭合約/聘書:
出糧日寫咗幾多號?
有冇寫明工資期?
保留所有相關文件:
工資單、銀行入數紀錄、MPF 紀錄;
出勤紀錄、打卡紀錄、聘用電郵/合約;
關於出糧承諾的 WhatsApp/電郵截圖。
呢啲紀錄如果日後要向勞工處或法庭追討,會非常重要。
步驟二:與僱主正面溝通(最好有書面紀錄)
好多中小企拖糧,開頭可能真係現金流緊,但員工都有權清楚了解安排。可以:
先用禮貌口吻了解情況:
「想了解公司而家出糧安排,預計幾時可以補發上月工資?」
然後用 WhatsApp/電郵簡單重複:
欠薪金額;
原本應出糧日期;
僱主承諾的補發日期。
目的係:一方面留紀錄,一方面等同正式提醒,亦表明你願意理性處理。
步驟三:多次追問無果,可向勞工處求助
如果多次追問都無明確回覆,或者僱主持續失聯、拒絕溝通,就唔應該無止境等待。
可以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:
了解自己在《僱傭條例》下嘅權益;
由勞工處安排調停會,協助雙方協商還款安排;
如有需要,進一步轉介至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相關機構。
一般建議:越早求助越好,唔好等到公司資金鏈完全斷裂、資產被搬走先行動。
步驟四:公司疑似無力償債時,可了解「破產欠薪保障基金」
如果你見到公司開始有明顯「頂唔順」嘅徵兆,例如:
長期拖糧,管理層失聯;
公司資產被搬走、辦公室縮細或突然結業;
除咗向勞工處求助外,亦可了解自己有冇資格透過**破產欠薪保障基金(Protection of Wages on Insolvency Fund)**申請特惠款項。
在合資格情況下,基金可預先墊支部分款項,包括:
最後工作日前 4 個月內已賺取但未付的工資;
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日的薪酬;
代通知金;
遣散費(設有金額上限及條件)。
一般必須在服務最後一日計起若干期限內申請,逾期可能會失去申請資格,員工應及早了解具體要求。
三、僱主角度:拖糧唔只係「唔好意思」那麼簡單
如果你係僱主,中小企現金流壓力喺現實中好常見,但拖欠工資喺法律同商譽上嘅風險都好大:
觸犯法例:
拖欠工資及利息,均可能被檢控,面對高額罰款及監禁風險。
影響董事及管理層個人風險:
在惡意或嚴重欠薪情況下,董事或高級人員有機會被追究刑責。
損害公司品牌及招聘能力:
員工有機會喺社交平台、求職平台分享經歷,令未來招聘更困難、成本更高。
對僱主的實務建議:
有現金流壓力時,盡早與員工坦誠溝通,可考慮分期出糧並以書面列明時間表;
優先處理員工工資,因工資在破產程序中通常屬較優先債權類別;
適時諮詢會計、HR 顧問或法律顧問,協助處理與勞工處、破欠基金相關程序,減低風險。
本文根據公開資料及一般人力資源實務整理,僅供參考,並不構成法律意見或任何聘用建議。如需就貴公司實際情況獲取專業意見,歡迎聯絡 Get More 顧問團隊或向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查詢。